理论研究
刘洪刚《中国纪检监察报》坚持用好底线思维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2日 点击数:

备预不虞,为国常道。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全党同志一定要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和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

所谓底线,即下限,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最低限度。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辩证统一,集中表现在“度”这个范畴上。度是事物保持自身性质的量的限度,包含上限和下限这两个临界点。事物的量变超出度的范围,质就会发生变化:当事物发展超出上限的时候,就向前进步;当向后蜕变突破下限的时候,事物就会出现曲折和倒退,甚至走向自己的对立面。因此,坚持底线是坚持事物本质、保证事物正确的发展方向和进步的关键所在。

底线思维,是以底线为导向的一种科学思维方法,即在理论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客观限度,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设定最低的目标,争取最好结果的工作方法。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中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

坚持和运用底线思维是我们党一直以来的优良传统。在党的七大报告中,毛泽东同志指出:“许多事情是意料不到的,但是一定要想到,尤其是我们的高级负责干部要有这种精神准备,准备对付非常的困难,对付非常的不利情况”。他始终主张“在最坏的可能性上建立我们的政策”“把工作放在最坏的基础上来设想”。正是由于坚持和运用底线思维,毛泽东带领党和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并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独创性成果,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征程。

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邓小平同志指出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复杂情况和问题,一定会遇到重重障碍”,“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出现较大的风险上,准备好对策”,要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底线,带领党和人民首先突破苏联模式的束缚,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步回答了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实现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逐步富起来的历史性飞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的现实需要,多次要求全党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凡事从坏处准备,设定最低目标;立足最低点,争取最好的结果;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既要看到成绩和机遇,更要看到短板和不足、困难和挑战,看到形势发展给我们带来的风险,从最坏处着眼,做最充分的准备,朝好的方向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各项事业中坚持和运用底线思维,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在经济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五年来,推动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在政治领域,指出中国“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在世界上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思想文化领域,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证“导向不能改,阵地不能丢”,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更加鲜明。在民生领域,强调“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做好民生工作”,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在外交领域,在改革开放领域,习近平总书记都始终坚持和运用底线思维,推动各项事业取得重大进步。

党员领导干部是党治国理政的中坚力量,坚持和运用底线思维尤为关键。

首先,底线思维内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中,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刻揭示了客观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在当今时代依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依然是指导我们共产党人前进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必须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看家本领。

其次,党员领导干部要守好清正廉洁的底线,对党纪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纪法红线不可逾越,纪法底线不可碰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最后,党员干部要有忧患意识,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有备而无患。只有树立忧患意识,才能发现各种潜在的风险,才能主动采取行动化解风险而坚守好底线。

必须指出的是,底线思维不是一种消极、被动的思维,不是守住底线而无所作为。恰恰相反,底线思维要求以底线为出发点,在化解重大风险中积极有为,不断追求和实现最好的结果。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反对消极无为。(刘洪刚  作者单位:jxf手机网页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