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增加博士研究生优质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jxf手机网页版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工作办法(修订)》((2023)厦大研17号)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条件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
2.选拔对象为我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在学硕士研究生。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因学科特点确属需要,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需经在职单位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3.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异,成绩总评优良率(80分及以上)为90%及以上。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科学研究培养潜质。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且以独立或第一作者署名在二类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视同第一作者)。
5.具有较高外语水平,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具有与此相当的外语能力。
6.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必须是已经列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选拔程序与资格考核
1.报名步骤
(1)申请人登陆报名系统(https://bsbm.xm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凡经确认缴纳,不予退还。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30日。
2.提交材料
(1)《jxf手机网页版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1份;
(3)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4)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2份(需专家亲笔签名)。推荐专家原则上需有1名博士生导师,且拟接收学生的博士生导师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专家。如招生专业只有1名博士生导师,则推荐专家对博士生导师不作要求;
(5)个人陈述1份: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学习和工作经历、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内容,2000字以内;
(6)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1份: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状况回顾、研究设计、研究理论与方法等,不少于5000字,要求有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目录;
(7)代表性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要求提交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出版的专著、教材、研究报告复印件提交封面、目录(含版权页)即可。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申请人须同时向院系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人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人,一律取消考试和拟录取资格。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责任申请人自负。申请人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3.资格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学术能力考核和思想品德考核。由学院党政主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含3人)。
(1)学术能力考核:主要对申请人的学术诚信、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学术能力考核结果以外语水平、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分类量化,以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其中,外语水平占20%(笔试),综合素质占60%(面试),专业知识占20%(笔试),学术能力考核结果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2)思想品德审核:通过学术能力考核的研究生由学院基层党委进行思想品德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申请。
4.报送名单及材料
考核结束后,学院将考核通过的研究生名单与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会同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及学生处复审并确定硕博连读复试资格人员名单。
5.公布
研究生院公布获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研究生名单。
6.复试
获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其他考生一起参加博士入学复试,并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复试要求见我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
三、其他规定
1.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工作实施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夫妻关系及直接利害关系的研究生参加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与之相关的导师或工作人员不能参加当年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工作。
2.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论文,不发给硕士毕业证书。
3.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有权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继续完成硕士阶段学习。已录取为博士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博士学业,可转为硕士培养。但在博士入学后前2年,一般不受理转硕士培养申请
4.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5.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硕士入学之日起算,最短在校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
6. 已经取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籍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予以取消硕博连读复试资格或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或取消学籍、退学等处理。
(1)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本细则中未尽事宜按研究生院颁发的《jxf手机网页版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工作办法(修订)》((2023)厦大研17号)执行。
8.本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